每日經濟新聞 2022-01-11 18:10:39
每經記者|陳晨 每經編輯|吳永久
1月7日晚間,浙商證券披露了子公司浙商資管處罰落地的消息,浙江證監(jiān)局的處罰中,不僅暫停浙商資管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備案6個月,還要求責令處罰相關人員,即浙商資管應當在收到行政監(jiān)管措施決定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,根據公司有關制度規(guī)定,作出處分相關責任人員的決定,按照公司內部規(guī)定對上述人員進行處分與問責。
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注意到,浙商證券前述的公告中并未披露具體的相關責任人員,但在1月11日,浙江證監(jiān)局披露了對浙商資管10人的監(jiān)管措施,既包括時任分管相關固定收益投資業(yè)務的高管和公司負責人,也包括浙商資管相關產品時任投資主辦人。
封面圖片來源:攝圖網-5011526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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